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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動車未處理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告知公告(小型轎車蘇DD73J*) | |||||||||
根據(jù)《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序規(guī)定》第五十四條之規(guī)定,現(xiàn)有浙江省杭州市錢塘區(qū)人民法院以資抵債的車牌號為蘇DD73J*(車輛識別代號:LSGGA54E6HH178060)的別克牌的小型轎車,有8起交通違法行為未接受處罰,由于該車的所有人無法到場,該車現(xiàn)有的非現(xiàn)場交通違法行為需對王小冬進行公告,現(xiàn)對《機動車未處理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告知書》予以網(wǎng)絡公告送達。
常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機動(偵查)大隊 2025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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