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退役軍人【2019】1號
市各部委辦局:
根據(jù)《常州市機構改革方案》,組建市退役軍人事務局,為市政府工作部門。按照市機構改革有關要求,自發(fā)文之日起啟用“常州市退役軍人事務局”印章。
特此通知。
附件:印章印模
附件下載:20190425093755_63182.jpg
常州市退役軍人事務局
2019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