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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龍沁城”命名的通知 常住建〔2024〕18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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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寶龍置業(yè)發(fā)展有限公司: 你單位要求命名青楓公園南側C地塊三期項目的申請已收悉,根據國務院《地名管理條例》等有關規(guī)定,經審核,并向市民政局征求意見,同意將龍沁城(漢語拼音:Longqin Cheng)作為該項目的標準地名。該項目東至夏長溝河,南至梧桐路,西至龍寶路,北至龍名仕豪庭。 請按照國務院《地名管理條例》及相關文件的規(guī)定,規(guī)范使用地名。 常州市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 2024年1月24日 (此件公開發(fā)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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