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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開展2022年常州市社會藝術水平考級機構承辦單位等級評定工作的通知 常文廣旅〔2022〕155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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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轄市、區(qū)文體廣電和旅游(文化體育和旅游)局、經開區(qū)社會事業(yè)局,市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zhí)法支隊,各社會藝術水平考級機構承辦單位: 為提高我市社會藝術水平考級活動服務質量,深入貫徹《社會藝術水平考級管理辦法》和《江蘇省社會藝術水平考級管理實施細則(試行)》要求,根據(jù)《關于開展江蘇省社會藝術水平考級機構承辦單位等級評定工作的通知》,決定對在我市承辦社會藝術水平考級活動的單位開展等級評定工作。現(xiàn)將具體事項通知如下: 一、參評范圍 接受社會藝術水平考級機構委托并有意向在常州市承辦社會藝術水平考級活動的單位,均可申請參加等級評定。 二、參評條件 (一)獨立的法人資格; (二)從事藝術教育、藝術表演、藝術培訓、藝術研究等與藝術考級專業(yè)相關的業(yè)務; (三)具備開展藝術考級活動必要的物質條件; (四)熱心社會公益事業(yè),具有良好的社會信譽,無不良信用記錄。 三、等級標準 常州市社會藝術水平考級機構承辦單位等級按自然年度評定,劃分為優(yōu)秀、合格、不合格三個等級。等級評定以《江蘇省社會藝術水平考級機構承辦單位等級評定評分細則(試行)》(見附件1,以下簡稱《評分細則》)為依據(jù),采取百分制,其中80分(含)以上為優(yōu)秀,60-79分為合格,60分以下為不合格。優(yōu)秀比例原則上不超過20%。 四、評審程序及時間安排 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市文化廣電和旅游局成立等級評定委員會,具體負責全市藝術考級機構承辦單位的等級評定工作。評定委員會成員由行政管理人員、行政執(zhí)法人員、業(yè)內專家、義務監(jiān)督志愿者等組成。我市的評定程序及時間安排如下: 1. 申請受理。申請參加等級評定的單位(以下簡稱申請單位)10月30日前向所在地的縣(市、區(qū))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門提交《江蘇省社會藝術水平考級機構承辦單位等級評定申報表》(以下簡稱《申報表》)。 縣(市、區(qū))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門對申請單位的參評條件進行審核。在7日內,對不符合參評條件的作出不予受理決定并將《申報表》退回申請單位;對符合條件的,蓋章同意后將《申報表》報送市等級評定委員會。 2. 現(xiàn)場檢查。市等級評定委員會依照《評分細則》以明查和暗訪相結合的方式開展等級評定現(xiàn)場檢查。如因申請單位原因,在規(guī)定時間內不具備現(xiàn)場檢查條件的,等級評定委員會視情作出延期或撤銷申請的決定。 3. 評審公示。市等級評定委員會組織召開評審會,對評定檢查員的現(xiàn)場檢查材料進行審核,確定申請單位等級。 4. 評定公告。市等級評定委員會將申請單位等級評定結果報市文化廣電和旅游局審定,并報省文化和旅游廳備案同意。 五、結果運用 申請單位每年等級評定結果作為下一年度考級機構簽約委托的依據(jù),優(yōu)秀、合格等級的申請單位具備考級機構承擔單位資格,考級機構可優(yōu)先與優(yōu)秀等級的申請單位簽約。承辦單位如發(fā)生違法違規(guī)和不符合等級評定標準的情況,市等級評定委員會可給予撤銷等級或降低等級的處理。已參加2021年度等級評定的承辦單位不參加本年度的等級評定。 六、監(jiān)督檢查 考級機構應按照科學、合理的原則,嚴格控制承辦單位和考點設置數(shù)量,提升考級工作質量,建立健全動態(tài)管理機制。 縣(市、區(qū))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門在本行政區(qū)域內負責受理和審核申請單位的參評材料。 市文化廣電和旅游局負責對全市等級評定工作進行檢查監(jiān)督,在本行政區(qū)域內監(jiān)督檢查評定委員會的等級評定工作,審定全市申請單位等級評定結果。其他未盡事項,請與市文廣旅局公共服務處聯(lián)系。聯(lián)系人:劉勇,電話:0519-85682505。
附件:1. 《江蘇省社會藝術水平考級機構承辦單位等級評定評分細則(試行)》 常州市文化廣電和旅游局 2022年10月14日 (此件公開發(fā)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