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轄區(qū)發(fā)改(經發(fā))局,常州經開區(qū)經發(fā)局:
根據《江蘇省定價目錄》(蘇發(fā)改規(guī)發(fā)〔2023〕3號)和《省發(fā)展改革委關于明確市轄區(qū)定價管理權限有關事項的通知》(蘇發(fā)改收費發(fā)〔2024〕612號)要求,結合我市實際,現將我市各轄區(qū)定價管理權限有關事項明確如下:
一、各轄區(qū)及常州經開區(qū)定價管理權限詳見附件。
二、各轄區(qū)和常州經開區(qū)價格主管部門應當嚴格按照《價格法》《江蘇省價格條例》《江蘇省定價目錄》和本通知規(guī)定的權限和范圍制定或者調整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
本《通知》自2024年10月15日起執(zhí)行。
附件:市轄區(qū)定價管理權限項目表
常州市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4年9月30日
(此件公開發(fā)布)
附件
市轄區(qū)定價管理權限項目表
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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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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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價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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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價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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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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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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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氣管道運輸和燃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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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道燃氣配氣價格和銷售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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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壇區(qū)、武進區(qū)、新北區(qū)價格主管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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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用戶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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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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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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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供水價格)縣屬水利工程的供水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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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壇區(qū)、武進區(qū)、新北區(qū)價格主管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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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鄉(xiāng)公共管網供應的自來水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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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壇區(qū)、武進區(qū)、新北區(qū)價格主管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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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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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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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熱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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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壇區(qū)、武進區(qū)、新北區(qū)價格主管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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轄區(qū)內供熱管網運輸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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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壇區(qū)、武進區(qū)、新北區(qū)價格主管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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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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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運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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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客運價格)道路班車客運、農村道路客運票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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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壇區(qū)、武進區(qū)、新北區(qū)價格主管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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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過閘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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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壇區(qū)、武進區(qū)、新北區(qū)價格主管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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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定價以外的部分水利船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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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交通價格)城市公共汽(電)車、軌道交通、輪渡票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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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壇區(qū)價格主管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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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交通價格)客運出租車運價、燃料附加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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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壇區(qū)價格主管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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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預約出租車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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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交通價格)具有自然壟斷經營和公益性特征的機動車停放設施服務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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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轄區(qū)價格主管部門,經開區(qū)管委會價格主管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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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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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huán)境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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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處理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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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壇區(qū)、武進區(qū)、新北區(qū)價格主管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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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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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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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辦幼兒園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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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壇區(qū)價格主管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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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辦學歷教育(小學、初中)服務性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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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轄區(qū)價格主管部門,經開區(qū)管委會價格主管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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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營利性民辦幼兒園教育收費、民辦中小學學歷教育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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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轄區(qū)價格主管部門,經開區(qū)管委會價格主管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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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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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yǎng)老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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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qū)屬公辦公營養(yǎng)老機構基本服務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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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轄區(qū)價格主管部門,經開區(qū)管委會價格主管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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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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殯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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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qū)屬殯葬基本服務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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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轄區(qū)價格主管部門,經開區(qū)管委會價格主管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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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qū)屬公墓收費、公墓維護管理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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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轄區(qū)價格主管部門,經開區(qū)管委會價格主管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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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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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旅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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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公共資源建設的區(qū)屬景區(qū)門票和景區(qū)內交通運輸服務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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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轄區(qū)價格主管部門,經開區(qū)管委會價格主管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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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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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性住房及
物業(y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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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性住房等享受國家優(yōu)惠政策的居民住宅銷售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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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壇區(qū)、武進區(qū)、新北區(qū)價格主管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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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租賃住房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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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壇區(qū)、武進區(qū)、新北區(qū)價格主管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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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住宅的前期物業(yè)公共服務收費和汽車停放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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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壇區(qū)、武進區(qū)價格主管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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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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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專業(y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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壟斷性交易市場交易服務收費(除省定價以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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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壇區(qū)、武進區(qū)價格主管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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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用事業(yè)經營單位提供的具有行業(yè)或者技術壟斷且與主營業(yè)務相關的服務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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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壇區(qū)、武進區(qū)、新北區(qū)價格主管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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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一、對分級定價權限的劃分,原則上以定價管理相對人的行政隸屬關系為準,出現爭議的由設區(qū)市價格主管部門協調確定。
二、已出臺定價機制或管理辦法的,按規(guī)定權限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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