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廣泛征求社會各界意見,更好地提高相關規(guī)范標準質(zhì)量,市城管局將《常州市城市綠地建設規(guī)范(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社會各界的意見和建議。從2022年7月12日至2022年8月12日,共收到書面反饋函4份,各類建議意見12條?,F(xiàn)將有關情況反饋如下:
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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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見反饋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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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見內(nèi)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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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納
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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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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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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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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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條建議修改為“新建、改建、擴建城市綠地時應根據(jù)相關規(guī)劃要求,按照應急避難場所進行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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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采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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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條修改為“新建、改建、擴建城市綠地規(guī)劃為應急避難場所的,應按相關標準進行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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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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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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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2條建議結合防護林帶的實際功能綜合考慮常綠和落葉喬木配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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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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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2條修改為“結合防護林帶的實際功能綜合考慮常綠和落葉喬木配比和喬灌草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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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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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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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7條建議修改為“新建、改建道路的交叉路口和分車帶開口的停車視距三角范圍內(nèi)植物應進行通透式配置……已建成道路沿線植物需定期修剪養(yǎng)護,確保滿足行車視線通透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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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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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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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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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4條建議修改為“對現(xiàn)有建筑進行屋頂綠化時,應由具有相應資質(zhì)的單位對原結構進行鑒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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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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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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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自然資源和規(guī)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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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條建議修改為“利用道路綠帶建設海綿設施,滯蓄凈化路面徑流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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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采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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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條引用《園林綠化工程項目規(guī)范》予以保留。第7.5條已有“城市綠地應落實海綿城市建設理念?!泵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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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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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自然資源和規(guī)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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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綠地與廣場用地的比例關系界定定值偏高,建議從常州的城建歷史中尋找數(shù)據(jù)分析,用經(jīng)驗數(shù)據(jù)來判定取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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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采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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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4條、第9.7條中集中綠地與廣場用地的比例關系引用《城市道路綠化規(guī)劃與設計規(guī)范》cjj75-97予以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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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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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自然資源和規(guī)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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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防護綠地中宜增加常綠植物比重,以匹配防護綠地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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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采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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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2條修改為“結合防護林帶的實際功能綜合考慮常綠和落葉喬木配比和喬灌草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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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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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自然資源和規(guī)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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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道路附屬綠地中應規(guī)定林蔭道的形成,原則是“夏季有蔭,冬有陽關”,根據(jù)植物(常綠、落葉等)特性界定行道樹的間隔種植等方式來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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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采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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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1條增加“城市道路應按林蔭路標準設置行道樹”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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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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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自然資源和規(guī)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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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增加“城市綠地的設計、建設應符合上位規(guī)劃確定的綠地性質(zhì)、綠地率、匹配設施建設等相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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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采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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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條已有“城市綠地建設應以批準的城市綠地系統(tǒng)規(guī)劃等上位規(guī)劃為依據(jù),明確綠地的范圍和性質(zhì),根據(jù)其定性、定量、定位做出總體設計、建設”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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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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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壇區(qū)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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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條建議修改為“綠化設計應明確列出植物種類數(shù)、大樹數(shù)量、常綠及落葉喬木數(shù)量及比例等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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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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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條修改為“綠化設計應明確列出植物種類數(shù)、大樹及常綠、落葉喬木數(shù)量比例等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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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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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壇區(qū)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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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修改排版錯誤3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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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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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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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常州市城市綠地建設規(guī)范(修訂稿)》
常州市城市管理局
2022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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