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轄市(區(qū))供銷合作社:
根據(jù)我市深化農村改革加快推進城鄉(xiāng)發(fā)展一體化三年行動計劃的任務分解,為加快推進完成農村現(xiàn)代流通網絡建設目標,現(xiàn)組織開展“農資放心服務示范店”(含農資“進園入社”店)、“農產品放心直銷店”、“日用消費品放心示范店”建設申報工作,現(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主體和申報條件
項目由各級供銷社參股的連鎖企業(yè)、農民專業(yè)合作社負責實施,項目申報由各轄市、區(qū)供銷合作社按照市總社下達的目標數(shù)組織申報。
1.“農資放心服務示范店”建設符合常供總〔2012〕7號、常供總〔2013〕15號等相關文件要求,且按各地區(qū)鄉(xiāng)鎮(zhèn)全覆蓋的要求申報,網點標識標牌按照《中國供銷合作社標識使用手冊》中相關要求進行制作。農資“進園入社”店建設選點在農業(yè)產業(yè)園區(qū)、農民合作社內,提供針對性的農資“物技結合”、農技指導、技能培訓等服務,金壇、溧陽、武進、常州各推薦一家。
2.“農產品放心直銷店”建設符合常供總〔2012〕7號、常供總〔2013〕15號等相關文件要求,同時將配備必需的快速質量檢測設施作為申報必要條件。
3.“日用消費品放心示范店”應達到建設要求(見附件2),優(yōu)先選擇新建網點申報。
二、申報材料和申報時間
項目建設單位如實填報《供銷社現(xiàn)代流通網絡建設項目申報表》(附件1),各轄市(區(qū))供銷合作社認真對照條件對申報內容進行初審后,于2014年5月31日之前統(tǒng)一上報常州市供銷總社經貿處。聯(lián)系人:王翡;聯(lián)系電話/傳真:85683609
附件1:供銷社現(xiàn)代流通網絡建設項目申報表
附件2:“日用消費品放心示范店”建設要求
常州市供銷合作總社
2014年5月21日
附件1:
供銷社現(xiàn)代流通網絡建設項目申報表
申報單位: 申報時間:
申報網點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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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營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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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營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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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營 □加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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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負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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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lián)系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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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業(yè)額
(萬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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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營面積
(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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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報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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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資放心服務示范店 □農產品放心直銷店(專柜) □日用消費品放心示范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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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營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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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 資 □化肥 □農藥 □ 農膜 □種子
□農機 □飼料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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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產品 □蔬菜 □肉 □糧 □油 □蛋
□土特產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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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用品 經營品種: 種
是否經營生鮮:□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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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點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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轄市(區(qū))供銷社審核
意見
(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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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供銷合作總社審核意見
(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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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日用消費品放心示范店”建設要求
1.經營面積、品種:村級店營業(yè)面積40㎡以上,經營商品品種(單品)600種以上,鄉(xiāng)鎮(zhèn)店營業(yè)面積300㎡以上,經營商品品種(單品)1500種以上。日用消費品統(tǒng)一配送率(按銷售額計算)50%以上。
2.店面環(huán)境:按總部統(tǒng)一要求進行裝修,店內通風、明亮、整潔;貨架、貨位和通道布局合理,除特殊商品外,采取開架售貨方式;規(guī)范使用各種標識,消防疏散、導購、稱重臺及商品分類等標識設置明顯;食品加工現(xiàn)場環(huán)境整潔,與污染源有效隔離;設置安全通道,保證通道暢通。
3.物價管理:執(zhí)行國家物價管理政策,所有商品明碼標價,提供真實有效的商品和服務信息,規(guī)范開展商品促銷活動。
4.商品質量管理:建立商品準入和可追溯制度,對進貨渠道和供貨商進行登記管理;有避免散裝食品、副食品受到污染的防護設施;從配送中心以外購進食品,應通過企業(yè)認定的符合商品質量管理要求的供貨商;公布服務電話,開展售后服務;未發(fā)生過銷售假冒偽劣商品和其他侵害消費者權益的事件。
5.商品結構和服務功能:經營商品應有日常生活必需品、食品、副食品、調料、洗滌用品等。經營生鮮類的網點應建立農產品質量檢測及報告制度,所有農產品需經檢測合格后才可上架銷售。積極組織本地生產的達到質量標準的農產品進場直銷,及為農民提供農副產品市場信息等服務。
6.人員和設施:從業(yè)人員應無傳染性疾??;具有一定的文化程度,經過崗前培訓,熟悉所經營商品的性能和使用方法及相關知識,誠實守信;使用檢定合格、未超過檢定周期的計量器具;有充分滿足連鎖經營需要的信息基礎設施、設備;配備消防安全設施或設備,保證消防安全設施齊全、完好、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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