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政府部門信息公開的相關規(guī)定,根據常財預【2018】1號文件要求,現將我辦及所屬事業(yè)單位2018年度部門預算相關信息內容公開如下:
第一部分 部門概況
(一)主要職能
市政務服務管理辦公室(掛市政務服務中心和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牌子)為市政府派出機構,主要負責推進落實市級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內容要求,牽頭實施市級政務服務平臺建設管理,組織開展市重點建設項目服務,指導協調全市各級政務服務機構運行管理,以及對市級政府部門集中審批服務事項展開統(tǒng)一的組織協調、管理監(jiān)督和指導服務等。
(二)2018年度部門主要工作任務及目標
2018年市政務辦總體工作思路是:以加快推進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試點為重點,著力構建政務服務體系;以鞏固深化“五聯合一簡化”為抓手,有效促進審改成果轉化;以優(yōu)化完善政務服務“一張網”為突破,切實提升線上服務水平;以實現政務服務平臺整體增效為目標,打造功能領先的一站式服務平臺。具體抓好七項主要工作:一是積極推進集中高效審批改革工作;二是深化推進政務服務“一張網”建設;三是有效提升在線審批平臺推廣應用水平;四是全面促進“五聯合一簡化”成果轉化;五是努力實現政務服務平臺功能增效;六是集中打造政民通服務直通平臺;七是規(guī)范提升公共資源交易水平。通過各項具體工作的有序推進,推動全市政務服務工作再上新臺階,為全市經濟社會快速發(fā)展作出新的更大貢獻。
(三)部門機構設置和所屬單位情況
市政務辦下設綜合處、政務服務處、公共資源交易處、信息處、督查處等5個職能處室,在職工作人員18人(其中在編16人,社會化用工2人)。新政務服務中心自2017年10月9日全面啟用,總建筑面積11.2萬平方米,其中服務大廳近2.5萬平方米,共整合進駐14家服務單位,30個部門在中心設立窗口,窗口總數達到528個,工作人員1800多人,并配備公共服務、“中介超市”、“金融超市”等業(yè)務輔助機構。
市政務辦現有下屬預算單位2個,具體為市便民服務中心、市政府采購中心(原市招標辦),其中,市便民服務中心為全額撥款正科級事業(yè)單位,于2015年9月正式組建,機構主要職能包括:籌備實施“12345”公共服務熱線的整合組建以及后續(xù)運行管理,協調處理各類與便民服務相關的事項等,其經費管理模式與政務辦相同,由機關事務管理局結算中心集中管理,日常財務管理工作由政務辦代為執(zhí)行。市政府采購中心和原市建設工程交易招投標辦公室均為參公單位,主要負責政府集中采購項目和建設工程招投標工作的組織實施,均為獨立核算單位。
(四)部門收支預算編制的相關依據及測算分析情況
部門預算編制的原則是:認真貫徹落實上級文件精神,本著厲行節(jié)約、勤儉辦事的原則,按照突出重點、兼顧一般、從緊從嚴的要求,堅持經費支出向保障重點項目傾斜,向提高信息服務能力傾斜,向優(yōu)化服務環(huán)境傾斜,緊緊圍繞8項主要工作進行編制,最大限度提升預算經費的使用效率。政務辦所屬預算單位共有三個:市政務辦本級、市便民服務中心和市政府采購中心(含市建設工程招投標辦公室),資金來源為財政撥付,其中政務辦支出功能科目包括:一般公共服務支出、社會保障和就業(yè)支出、醫(yī)療衛(wèi)生與計劃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市便民服務中心包括: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醫(yī)療衛(wèi)生與計劃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市政府采購中心(含市建設工程招投標辦公室)支出功能科目包括:一般公共服務支出、社會保障和就業(yè)支出、醫(yī)療衛(wèi)生與計劃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第二部分 市政務辦2018年度部門預算表
(見附件)
第三部分 市政務辦2018年度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收支預算總體情況說明
本表反映部門年度總體收支預算情況。根據《常州市財政局關于市級2018年部門預算的批復》(常財預【2018】3號填列。)
市政務服務管理辦公室2018年度收入、支出預算總計1617.92萬元,與上年相比收、支預算總計各增加74.90萬元,增長4.85%,主要原因是在編工作人員數量增加以及人員薪資調整。
(一)收入預算總計1617.92萬元。包括:
1、財政撥款收入預算總計1617.92萬元。
(1)一般公共預算收入預算1617.92萬元,與上年相比增加74.9萬元,增長4.85%,主要原因是在編工作人員數量增加以及人員薪資調整。
(2)政府性基金收入預算0萬元,與上年相比無變化。
2、財政專戶管理資金收入預算總計0萬元。與上年相比無變化。
3、其他資金收入預算總計0萬元。與上年相比無變化。
4、上年結余資金預算數為0萬元。與上年相比無變化。
(二)支出預算總計:1617.92萬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預算1344.65萬元,主要用于工作人員薪資發(fā)放、部門日常運行、窗口工作人員考核、信息化系統(tǒng)構建維護、組織部門聯合年檢、并聯審批服務、專設機構運管以及宣傳培訓等費用。與上年相比增加140.77萬元,增長11.69%。主要原因是在編人員增加、人員薪資調整、核定經費增加以及機構擴大后產生的費用增加等。
2、社會保障和就業(yè)支出預算0.44萬元,主要用于行政事業(yè)單位離退休人員薪資發(fā)放。與上年相比減少63.10萬元,減少99.31%,主要原因是根據政策調整,退休人員薪資統(tǒng)一納入社保發(fā)放。
3、醫(yī)療衛(wèi)生與計劃生育支出預算41.49萬元,主要用于行政單位醫(yī)療。與上年相比增加1.65萬元,增長4.14%。主要原因是機關事業(yè)單位醫(yī)療衛(wèi)生保障標準調整及在編人員增加等。
4、住房保障支出預算231.34萬元,主要用于工作人員住房公積金繳納等。與上年相比增加101.77萬,增長78.54%。主要原因是公積金繳納標準調整及在編人員增加等。
5、結轉下年資金預算數為0萬元。
此外,基本支出預算數為1032.27萬元。與上年相比增加110.75萬元,增長12.02%。主要原因是在編人員增加、人員薪資調整、醫(yī)療和住房公積金繳納標準提高等。
項目支出預算數為585.65萬元。與上年相比減少35.85萬元,減少5.77%。主要原因是根據目標任務置換,部分項目進行了調整,削減了一定數量的項目預算。
二、收入預算情況說明
本表反映部門年度總體收入預算情況。填列數應與《市政務服務管理辦公室部門收支預算總表》收入數一致。
市政務辦本年收入預算合計1617.92萬元,其中:
一般公共預算收入1617.92萬元,占100%;
政府性預算收入0萬元,占0%;
財政專戶管理資金0萬元,占0%;
其他資金0萬元,占0%;
上年結余資金0萬元,占0%。
三、支出預算情況說明
本表反映部門年度總體支出預算情況。安排數應與《市政務服務管理辦公室部門收支預算總表》支出數一致。
市政務辦本年支出預算合計1617.92萬元,其中:
基本支出1032.27萬元,占63.8%;
項目支出585.65萬元,占36.2%。
四、財政撥款收支預算總體情況說明
本表反映部門年度財政撥款總體收支預算情況。財政撥款收入數、支出安排數應與《收支預算總表》的財政撥款數對應一致。
市政務辦2018年度財政撥款收、支總預算1617.92萬元。與上年相比,財政撥款收、支總計各增加74.9萬元,增長4.85%,主要原因是在編人員增加、人員薪資調整、核定經費增加以及機構擴大后產生的費用增加等。
五、財政撥款支出預算情況說明
本表反映部門年度財政撥款支出預算安排情況。財政撥款支出安排數應與《財政撥款收支預算總表》的財政撥款數一致,并按照政府收支分類科目的功能分類“項”級細化列示。
市政務辦2018年財政撥款預算支出1617.92萬元,占本年支出合計的100%。與上年相比,財政撥款支出增加74.90萬元,增長4.85%,主要原因是在編人員增加、人員薪資調整、核定經費增加以及機構擴大后產生的費用增加等。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務(類)
1、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行政運行(項)支出674.93萬元,與上年相比增加372.45萬元,增長123.13%。主要原因是在編人員增加、人員薪資調整、人員核定經費提高、人員醫(yī)療住房保障標準調整等。
2、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政務公開審批(項)支出391.40萬元,與上年相比減少32.10萬元,減少7.58%,主要原因是經濟科目調整,聯合審圖中心專設機構運行維護費、本單位網絡維護費也相應減少。
3、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事業(yè)運行(項)支出84.07萬元,與上年相比增加22.18萬元,增長35.84%。主要原因是人員薪資調整、人員核定經費調整、人員醫(yī)療住房保障標準調整等。
4、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專項服務(項)支出26.25萬元,與上年相比增加16.25萬元,增長162.5%,主要原因是新政務服務中心全面投運,機構規(guī)模、服務項目和對象范圍普遍擴大,支出相應增加。
5、財政事務(款)其他財政事務支出(項)支出148萬元,與上年相比減少40萬元,減少21.28%。主要原因是部分支出項目調整。
6、檔案事務(款)其他檔案事務支出(項)支出20萬元,新增項目,主要原因是任務轉換的要求和單位建設的需要。
(二)社會保障和就業(yè)支出(類)
1、行政事業(yè)單位離退休(款)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離退休(項)支出0.44萬元,與上年相比減少40.47萬元,減少98.92%,主要原因是根據政策調整,退休人員薪資統(tǒng)一納入社保發(fā)放。
(三)醫(yī)療衛(wèi)生與計劃生育支出(類)
1、行政事業(yè)單位醫(yī)療(款)行政單位醫(yī)療(項)支出22.06萬元,與上年相比減少6.99萬元,減少24.06%。主要原因是機關事業(yè)單位醫(yī)療衛(wèi)生保障標準調整。
2、行政事業(yè)單位醫(yī)療(款)事業(yè)單位醫(yī)療(項)支出3.47萬元,與上年相比減少7.32萬元,減少67.84%,主要原因是機關事業(yè)單位醫(yī)療衛(wèi)生保障標準調整。
3、行政事業(yè)單位醫(yī)療(款)公務員醫(yī)療補助(項)支出15.96萬元,該項目為新增項目,主要原因是機關事業(yè)單位醫(yī)療衛(wèi)生保障標準調整。
(四)住房保障支出(類)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支出81.81萬元,與上年相比增加21.35萬元,增長35.31%。主要原因是公積金繳納標準調整。
2、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補貼(項)支出93.11萬元,與上年相比增加54.25萬元,增長139.6%。主要原因是繳納標準調整。
3、住房改革支出(款)購房補貼(項)支出56.42萬元,與上年相比增加26.17萬元,增長86.51%。主要原因是繳納標準調整及新增人員等。
六、 財政撥款基本支出預算情況說明
本表反映部門年度財政撥款基本支出預算安排情況。
市政務辦2018年度財政撥款基本支出預算1032.27萬元,其中:
(一)人員經費898.43萬元。主要包括:
1、工資福利基本支出(類)基本工資(款)支出165.15萬元;
2、工資福利基本支出(類)津貼補貼(款)支出415.55萬元;
3、工資福利基本支出(類)獎金(款)支出12.17萬元;
4、工資福利基本支出(類)績效工資(款)支出39.9萬元;
5、工資福利基本支出(類)社會保障繳費(款)支出115.8萬元;
6、工資福利基本支出(類)醫(yī)療費(款)支出41.49萬元;
7、工資福利基本支出(類)住房公積金(款)支出81.81萬元;
8、工資福利基本支出(類)其他工資福利支出(款)支出11.8萬元;
9、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類)退休費(款)支出13.76萬元;
10、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類)獎勵金(款)支出0.03萬元;
11、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類)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款)支出0.97萬元。
(二)公用經費133.84萬元。主要包括:
1、商品和服務支出(類)辦公費(款)支出20.3萬元;
2、商品和服務支出(類)差旅費(款)支出61.11萬元;
3、商品和服務支出(類)會議費(款)支出1.6萬元;
4、商品和服務支出(類)培訓費(款)支出8.77萬元;
5、商品和服務支出(類)公務接待費(款)支出2.25萬元;
6、商品和服務支出(類)工會經費(款)支出8.07萬元;
7、商品和服務支出(類)福利費(款)支出1.1萬元;
8、商品和服務支出(類)其他交通工具運行維護(款)支出30.64萬元。
七、一般公共預算支出預算情況說明
本表反映部門年度一般公共預算支出預算安排情況。
市政務辦2018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預算1617.9萬元,與上年相比增加74.9萬元,增長4.85%,主要原因是在編人員增加、人員薪資提高、核定經費增加以及機構擴大后產生的費用增加等。
主要包括:
(一)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
1、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行政運行(項)支出674.93萬元;
2、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政務公開審批(項)支出391.4萬元;
3、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事業(yè)運行(項)支出84.07萬元;
4、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專項服務(項)支出26.25萬元;
5、財政事務(款)其他財政事務運行(項)支出148萬元;
6、檔案事務(款)其他檔案事務支出(項)支出20萬元;
(二)社會保障和就業(yè)支出(類)
行政事業(yè)單位離退休(款)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離退休(項)支出0.44萬元;
(三)醫(yī)療衛(wèi)生與計劃生育支出(類)
1、行政事業(yè)單位醫(yī)療(款)行政單位醫(yī)療(項)支出22.06萬元;
2、行政事業(yè)單位醫(yī)療(款)事業(yè)單位醫(yī)療(項)支出3.47萬元;
3、行政事業(yè)單位醫(yī)療(款)公務員醫(yī)療補助(項)支出15.96萬元;
(四)住房保障支出(類)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支出81.81萬元;
2、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補貼(項)支出93.11萬元;
3、住房改革支出(款)購房補貼(項)支出56.42萬元。
八、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預算情況說明
本表反映部門年度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預算安排情況。
市政務辦2018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預算1032.27萬元, 其中:
(一)人員經費898.43萬元。主要包括:
1、工資福利基本支出(類)基本工資(款)支出165.15萬元;
2、工資福利基本支出(類)津貼補貼(款)支出415.55萬元;
3、工資福利基本支出(類)獎金(款)支出12.17萬元;
4、工資福利基本支出(類)績效工資(款)支出39.9萬元;
5、工資福利基本支出(類)社會保障繳費(款)支出115.8萬元;
6、工資福利基本支出(類)醫(yī)療費(款)支出41.49萬元;
7、工資福利基本支出(類)住房公積金(款)支出81.81萬元;
8、工資福利基本支出(類)其他工資福利支出(款)支出11.8萬元;
9、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類)退休費(款)支出13.76萬元;
10、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類)獎勵金(款)支出0.03萬元;
11、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類)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款)支出0.97萬元。
(二)公用經費133.84萬元。主要包括:
1、商品和服務支出(類)辦公費(款)支出20.3萬元;
2、商品和服務支出(類)差旅費(款)支出61.11萬元;
3、商品和服務支出(類)會議費(款)支出1.6萬元;
4、商品和服務支出(類)培訓費(款)支出8.77萬元;
5、商品和服務支出(類)公務接待費(款)支出2.25萬元;
6、商品和服務支出(類)工會經費(款)支出8.07萬元;
7、商品和服務支出(類)福利費(款)支出1.1萬元;
8、商品和服務支出(類)其他交通工具運行維護(款)支出30.64萬元。
九、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會議費、培訓費支出預算情況說明
本表反映部門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資金安排的“三公”經費情況。
市政務辦2018年度一般公共預算撥款安排的“三公”經費預算支出中,因公出國(境)費支出0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支出5萬元,占“三公”經費的44.25%;公務接待費支出6.3萬元,占“三公”經費的55.75%。具體情況如下:
1、因公出國(境)費預算支出為0萬元,與上年無變化;
2、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預算支出5萬元。其中:
(1)公務用車購置預算支出為0萬元,與上年無變化;
(2)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預算支出5萬元,與上年無變化。
3、公務接待費預算支出6.3萬元,比上年預算增加0.1萬元,主要原因是隨著新政務服務中心啟用后,接待全國各地政務辦(審批局)來參觀學習和業(yè)務交流機會增多。
市政務辦2018年度一般公共預算撥款安排的會議費預算支出1.6萬元,比上年預算減少10.06萬元,主要原因是落實“八項規(guī)定”,嚴控會議費支出。
市政務辦2018年度一般公共預算撥款安排的培訓費預算支出32.77萬元,比上年預算增加9.82萬元,主要原因是根據任務需求,加大開展面向全市政府采購專項培訓力度。
市政務辦共有車輛0輛,單位價值200萬元以上大型設備0套(臺)。
十、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預算情況說明
本表反映部門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預算安排情況。政府性基金支出安排數應與《部門收支預算總表》的政府性基金收入數一致,并按照政府收支分類科目的功能分類“項”級細化列示。
市政務辦2018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預算支出0萬元。與上年無變化。
十一、一般公共預算機關運行經費支出預算情況說明
本表反映部門年度一般公共預算機關運行經費支出預算安排情況。
2018年市政務辦一般公共預算機關運行經費預算支出133.84萬元,比上年減少31.79萬元,減少19.19%,主要原因是落實“八項規(guī)定”,嚴控“三公”經費支出,加強經費流向管理,切實壓縮行政運行成本。其中:
1、辦公費20.3萬元;
2、差旅費61.11萬元;
3、會議費1.6萬元;
4、培訓費8.77萬元;
5、公務接待費2.25萬元;
6、工會經費8.07萬元;
7、福利費1.1萬元;
8、其他交通工具運行維護30.64萬元;
十二、政府采購支出預算情況說明
本表反映部門年度政府采購支出預算安排情況。
2018年度市政務辦沒有政府采購計劃。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指由一般公共預算、政府性基金預算安排的財政撥款數。
二、其他資金:包括經營收入、其他收入等。
三、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工作任務而發(fā)生的人員支出和共用支出。
四、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工作任務和事業(yè)發(fā)展目標所發(fā)生的支出。
五、“三公”經費:指部門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guī)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六、機關運行經費:指各部門的公用經費,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yè)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及其他費用。在財政部有明確規(guī)定前,“機關運行經費”暫指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yè)單位)一般公共預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務支出”經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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