劃撥時間:未退休(退職)人員按月劃撥;
退休(退職)每半年(每年的1月及7月)預劃撥
個人賬戶劃撥比例
未退休(職)
35周歲及以下的職工,本人繳費基數(shù)的2.9%
36-45周歲的職工,本人繳費基數(shù)的3.4%
46周歲-退休(職)前的職工,本人繳費基數(shù)的4.2%
退休(職)
退休(職)人員,按劃撥上月當時的本人符合規(guī)定的基本養(yǎng)老金(生活費)或基本退休費的5%劃入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前參加革命工作退休的老工人,按劃撥上月當時的本人符合規(guī)定的基本養(yǎng)老金(生活費)或基本退休費的6%劃入
70周歲及以下全年劃撥個人賬戶不滿540元按540元劃撥,71周歲以上的全年劃撥個人賬戶不滿600元按600元劃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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