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常州市客運出租汽車收費管理規(guī)則》等規(guī)定,我市市區(qū)現(xiàn)行客運出租汽車的計價計費規(guī)則是:
1.計程計費:3公里以內(nèi),起租費9元;3-6公里以內(nèi),每公里1.8元;6公里以上,如屬雙程,即來回,車公里價為1.8元;如屬單程,每公里加收車公里價50%的回程空駛費,即1.8元*(1+50%),計2.7元/公里。
2.計時計費:當(dāng)車輛行駛時速低于10公里時,計程同時計價器自行計時。此速度下行駛時間每累積滿5分鐘計費1車公里單價金額,即1.8元。
3.夜間行駛費:夜間23:00起至次日凌晨5:00,按車租價加收30%的夜間行駛費。
4.合乘用車租費:在特殊情況下,乘客同方向合乘,必須征得第一乘客同意,其合乘里程部分,按每車公里租價的70%向乘客收取。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dāng)前頁  |